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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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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菏泽市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核酸样本采集点名单的通知

访问次数:4356次   发布时间:2021-01-27

市委统筹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公布菏泽市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核酸样本采集点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将全市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核酸样本采集点名单予以通告;各县区要进一步跟进通告本县区哨点诊室及核酸采样点位置和联系电话。

广大市民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务必第一时间到就近的符合标准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并主动告知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药店发现的发热患者和购买退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全部进行实名登记,立即转诊或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同时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对未按要求就诊的要通知居住地村居督促其及时就诊,并做好追踪随访。

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要严格按照接诊发热病人规范做好接诊工作。

各县区要将返乡人员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规范组织核酸检测,适当增设核酸采样点并公示,确保每个乡镇不少于1处采样点。各采样点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返乡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采样、检测,避免出现长时间等待以及交叉感染现象发生。

 

附件:菏泽市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核酸样本采集点名单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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