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7760次 发布时间:2023-04-04
各部(室、中心)、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清明节值班带班安排的通知》规定,4月5日(星期三)放假一天。
各部室、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值班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落实岗位责任制,细化工作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运转高效、反应灵敏、服务规范、协调有力。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组织不力、部署不到位、违反值班工作要求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公司带班领导、值班经理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同志要保证24小时电话通畅,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转移电话、擅离职守。及时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信息。
请各企业将本单位的值班表(电子版)于4月4日下午4:00前报公司综合管理部(邮箱:htzhglb@163.com,电话:5139109)。
公司综合管理部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