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6336次 发布时间:2018-04-03
各部、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周日)上班。
二、具体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假期,并做好假期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安排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处理及时。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同志要保证24小时电话通畅,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转移电话、擅离职守,值班地点必须在本单位办公室。
3.各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准确把握紧急信息报送标准,严格紧急信息报送时限,切实做好紧急情况处置报告工作。
4.安排假期值班的企业,于4月4日上午12:00前,将《2018年清明节值班表》电子版报菏投集团综合管理部,电话:5599898,邮箱:htzhglb@163.com。
附件:《2018年清明节值班表》
菏投集团综合管理部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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