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学纪 菏泽投资集团给干部员工上好警示教育课
访问次数:5774次 发布时间:2024-04-23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4月20日,菏泽投资集团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杨益东为大家授课。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蔚文主持。集团公司全体人员,权属企业副总级以上领导干部、财务总监、财务部负责人参加。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杨益东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纪法问题》为题,运用国企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受到惩处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纪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为大家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纪”是基础,要加强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纪律素养和法律意识。“知纪”是前提,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项纪律规定,把握其精神实质,做到心中有纪、行动有规、知行合一。“明纪”是关键,要有清晰明确的道德观念和是非标准,应该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自己的底线,不做出违背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守纪”是根本,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到不越规、不逾矩,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在纪律的轨道上运行。
下一步,菏泽投资集团将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切实把纪律教育实起来、严起来,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更严的纪律、更良好的作风,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