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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考核问责奖惩办法

访问次数:7360次   发布时间:2019-03-15

菏投〔2019〕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为统领,以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契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工作部署和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问责奖惩等要求,按照公司“创新、主动、严谨”的工作要求,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使广大干部员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八种本领”,进一步强化“明责、履责、担责、问责”,立足系统实际,科学设定公司目标任务,严格兑现奖惩,提高公司系统工作执行力、创新力,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加快实现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的目标和公司及系统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公司2019年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考核问责奖惩办法。
        一、公司负责同志分工
        徐文芹:主持公司全面工作;主管企业经营预算及执行工作;分管公司审计部、督察部;兼任公司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督察审计委员会主任、投融资决策委员会主任、董事监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文明单位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履行菏泽发电厂董事长、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单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职责。 
        郭菏玉:协助徐文芹同志做好公司事转企改制善后工作、扶贫、“双联双创”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兼任公司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督察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董事监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双联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行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支部委员会书记职责,主持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全面工作,负责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菏泽牡丹之都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职责;主张公司在菏泽市实业开发公司的权益,主张公司及菏泽菏投商贸有限公司在山东华索数码电子有限公司的权益;负责印刷厂、曹州宾馆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丁万国:协助徐文芹同志做好公司整体经营工作;负责企业运营管理工作;分管投资与企业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兼任公司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督察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董事监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招标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项目督察工作组组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行山东华泽精密模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支部委员会书记职责,主持山东华泽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全面工作,负责山东华泽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山东华泽创业园管委会全面工作;履行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单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菏泽协鑫蓝天热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菏泽菏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职责。
        祝传随:协助徐文芹同志做好公司机关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企业经营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协管扶贫、“双联双创”工作;兼任企业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对企业财务管理履行监管职责;分管融资与财务管理部、工会,负责融资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国资、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工作;兼任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督察审计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文明单位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双联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第一扶贫工作队队长、招标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行菏泽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菏泽牡丹之都饭店有限公司、菏泽南华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监事职责。
        田  涛:协助徐文芹同志联系、协调菏泽发电厂有关事宜;分管安监部;兼任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行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责;履行菏泽永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支部委员会书记职责,主持菏泽永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全面工作,负责菏泽永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菏泽南华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华泽精密模塑有限公司董事,菏泽牡丹之都饭店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单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监事职责。
        张新艳:兼任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主席;兼任公司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董事监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文明单位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双联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行菏泽菏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菏泽南华置业有限公司、菏泽牡丹之都饭店有限公司董事职责。
        肖培飞:兼任投资与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任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文明单位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双联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第二扶贫工作队队长(兼综合协调联络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招标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项目督察工作组常务副组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行菏泽牡丹之都饭店有限公司董事,菏泽协鑫蓝天热电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菏泽南华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监事职责。
        张战胜:兼任融资与财务管理部部长;兼任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投融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招标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行菏泽菏投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菏泽永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菏泽牡丹之都饭店有限公司董事,菏泽南华置业有限公司监事,菏泽协鑫蓝天热电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
        王庆英:兼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兼任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文明单位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招标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行菏泽永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菏泽菏投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职责。
        除以上分工外,公司领导班子对公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为公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以上同志还应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任务分解
        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把岗位目标分工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公司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00项,任务总分值为1000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确定每项工作分值。年底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计算出实际得分,以衡量公司干部员工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详见《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附件1)。
        为加强所属企业管理,对各企业强化经济指标、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企业形象、团队形象等综合目标任务,确定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奖惩措施等,对企业实行《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书》。
        三、考核办法
        (一)公司
        1.公司对工作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分管协管领导按照百分制分别进行考核。
        2.年终,具体负责人书面汇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由公司考核班子按照《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确定的工作内容、标准,视每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综合衡量打分。工作项目已完成的,实际得分为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部分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因工作失职、渎职,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不得分并扣减本项工作应得分值。
        3.单位负责人得分按照本单位内或分管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得分;分管、协管领导按照分管、协管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得分。
        4.分值计算方法
        具体负责人年终得分值=具体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实际得分总和/具体负责人应得分总和×100%。
        单位负责人年终得分值=单位内各具体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实际得分总和/单位内各具体负责人应得分总和×100%。
        分管、协管领导年终得分值=分管、协管单位完成各项工作实际得分总和/分管、协管单位应得分总和×100%。
        5.每项工作,有两人以上具体负责人的,每位具体负责人按照本项工作对应分值分别计算实际得分和应得分;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协管领导按照此办法分别计算。
        (二)企业
        1.公司对企业领导班子和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每半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评内容、考评办法按照《菏泽市投资开发公司所属企业年度考评办法》(菏投资〔2014〕33号)执行。
        2.年终,公司按照企业经济指标、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企业形象、团队形象等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年度企业《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书》考核执行。
        四、问责奖惩办法
        (一)关于办理领导批示件的工作要求
        1.当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对上级领导批示件或有关材料的批示意见为“阅”时,有关承办人员应熟悉掌握有关情况,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有关事件。
        2.当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对上级领导批示件或有关材料的批示意见为“提出意见”、“阅处”或“处”等时,有规定时间的,有关承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没有规定时间的,根据事件的轻重、缓急,有关承办人员必须在3天、7天或10天内提出处理意见;如不能按时提出意见,对承办人一次扣10分,分管负责人一次扣5分。
        3.在办理领导批示件时,如果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出现明显差错,影响公司形象或工作效果的,对承办人一次扣20分,分管负责人一次扣10分。
        上述扣分在核算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得分时予以扣减,并在公司系统进行书面通报。
        (二)公司
        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规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追究。
        2.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干部在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安排、部署等方面需问责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办理。
        3.公司问责对象为公司工作具体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分管协管领导。
        4.公司问责追究方式为:
        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问责追究。
        (1)工作提示、约谈、督促;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通报批评;
        (5)诫勉谈话;
        (6)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7)给予行政处分;
        (8)扣发绩效工资;
        (9)待岗;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5.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如下问责:
        (1)年终得分低于60分以下的,其本人待岗或免职;
        (2)年终得分低于70分以下的,诫勉谈话或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3)年终得分低于80分以下的,扣发绩效工资;
        (4)年终得分低于90分以下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并实行问责追究:
        (1)上级明确的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不是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和公司发展的;
        (3)因决策失误或工作贻误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4)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5)不执行、不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及交办的工作任务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形象及工作的;
        (6)其它情形需问责的。
        7.公司实施工作问责一般在年终进行,也可视每项工作完成情况单独进行或按月度、季度进行。
        8.实施工作问责,由公司领导班子启动问责程序,问责对象错误程度需经召开公司高管层会议研究决定。
        9.公司在作出工作问责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问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问责处理应将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处理决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0.年终本考核结果还要与公司员工考评结果相结合另行确定奖惩。
        (三)企业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考评结果,有针对性地对被评人员逐一进行谈话,对考评结果较好的干部要进行表扬和鼓励;对考评结果较差的干部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2.企业考评成绩做为企业班子调整和干部职务升降任免、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对连续两次考评第一名的干部予以奖励和重点安排使用;对连续两次考评倒数第一名的干部进行谈话;对连续三次考评倒数第一名的干部,所在企业不准推荐聘任现职及以上职务。完不成责任目标的企业,对考评倒数第一名的干部进行谈话,连续两次考评倒数第一名的干部,所在企业不准推荐聘任现职及以上职务。
        3.对分管和承担公司安排特殊任务的干部,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公司另行考虑考评结果的使用。
        4.企业年终综合考核得分低于300分的,应全额扣除总经理交纳的个人风险抵押金;企业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不得增加。
        5.企业若因经营不善导致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在一个考核季度不能扭转不良局面时,按《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书》有关约定进行惩罚问责。
        6.因企业经营者责任不到位、渎职、失职而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酌情扣减其年薪、给予处分或免去(解聘)责任人职务,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企业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的,除按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追溯调整并相应扣减总经理年薪外,公司将有权终止本目标责任书,扣收风险抵押金,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诫勉,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年终考核,企业未完成基本目标,公司可根据情况解聘总经理、调整经营班子、免职考评较差的干部。
        (四)对违反制度者“零容忍”
        对违反公司制度的,除以上问责追究方式外,增加以下内容:
        1.对经上级有关部门或公司内审委认定,情节严重的,进行处罚并责令辞职;
        2.不能胜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缺乏工作积极性等影响工作效果的,或本人认为不宜担当分工工作,应主动提出书面工作调整申请或辞职报告,否则将由权限人(分管负责人或组织)调整分工、岗位或责令辞职、免职。
        五、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徐文芹
        常务副组长:郭菏玉、丁万国
        副组长: 祝传随、田  涛、张新艳、肖培飞、张战胜 、王庆英
        成  员:宋五洲、崔振河、牛庆国、王林利、毕晓雁、齐路新、李晓静、尹凌雁、孔令娟、孔庆凯、晁  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培飞兼任办公室主任,晁磊、  孔庆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1.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
          
        2.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体制一览表
          
        3.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体系一览表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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