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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投资集团: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访问次数:3929次   发布时间:2024-10-30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菏泽投资集团多措并举,大力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目标对象签约完成率达100%,有力促进实现经理层成员职务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有效激发了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

一、经验做法

为确保各权属公司全面覆盖工作目标,积极参与到经营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当中,菏泽投资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强化具体措施。

(一)强化契约化管理,激发内在动力。加强对集团公司关于经营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的研究落实,制定完善《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将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企业划分为市场竞争型、行业垄断型、内部依赖型三大类型,优化顶层设计,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契约内容,确保契约管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应对市场变化,调整工作策略,保持企业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确保了改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创新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竞争力。引入市场化选聘机制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担任重要管理岗位,不仅拓宽了人才选拔渠道,也引入了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组织召开经营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会议,进行现场签约,指导各公司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相关工作,使得集团上下坚持“一盘棋”思维,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严格落实各自领域责任,为按时保质地完成集团公司的工作要求及有序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注重制度建设,凝聚发展合力。建立完善了绩效考核和评估机制,制定《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百项重点工作任务》规章制度,对管理人员的任期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通过配套优化目标、考核、薪酬闭环管理,客观公正地评判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畅通责任与利益传导,切实做到“有契约、严考核”“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带动提升了集团公司经济效益。

(四)加强监督和问责,确保管理有力。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对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明确问责对象和问责程序,通过开展深化企业改革专项任务调度会,专题研究企业改革考核任务工作推进情况;严格按照契约协议跟踪分析关键指标项完成情况,确保实现契约化管理目标,维护企业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与此同时,集团还明确设置经理层成员的退出“底线”,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中止任期、免去现职。如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百分制低于70分,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一指标完成率低于70%,应及时中止任期、免去现职(解聘),实现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

二、改革成效

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效促进了菏泽投资集团加快构建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有效激发了企业的活力和效率。

一是实现了“一人一岗”差异化管理。截至目前,目标对象签约完成率为100%,建立了以契约为核心的权责体系,有效解决了经理层任期虚化、权责界面不清晰、薪酬固定、退出机制不明确等历史问题。

二是建立了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菏泽投资集团按市场规律对经理层进行管理,统筹有序推行任期管理,本着“跳一跳、够得着”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契约目标,精准有效实施薪酬兑现,规范刚性实现岗位退出,切实推动了其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

三是制定了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对管理人员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使绩效评估更加客观公正,确保了每位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得以真实反映。大幅提升了公司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未来,菏泽投资集团将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促进经理层成员从传统的“身份管理”向市场化的“岗位管理”转变,推动经理层成员强化岗位意识和契约精神;深度实施对标化考核评价、差异化薪酬管理,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为实现自身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发展发挥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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